2022级研究生推免生接收复试工作办法(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发布者:陈翠发布时间:2021-09-30浏览次数:608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和《关于做好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苏师大研〔2021〕2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保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的顺利开展,我院特制定推免生接收复试工作办法,并成立院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和推免生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一、相关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和推免生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

二、工作原则与纪律要求

(一)择优选拔,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全面考察推免生的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注重学生本科阶段的过程性评价。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科学、规范、严谨的推免生接收复试程序并严格执行。所有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全部公开公示,在接收复试过程中严格杜绝各类不正之风侵扰。

(三)确保推免生接收工作全程监督。学院党委对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履行主体责任,纪检委员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进行全程监督。

(四)严格实行推免生工作回避与报备制度。参与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应签署履职承诺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三、推免生接收(招生)要求与条件

我院全日制研究生所有招生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均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上级文件规定对工作年限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具体学科(专业)、类别(领域)见《江苏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接收(招生)对象

获得所在高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可查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专业应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特殊情况除外。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四、推免生接收复试流程

(一)9月16日前,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复试工作小组,制订本单位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确定本招生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拟接收的本科专业、人数和要求。

(二)9月28日——10月9日,学院组织复试,按复试总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名单,经本单位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其结果报送校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公示。

(三)10月9日前,经校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复核后,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院接收推免生优惠政策

(一)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凡是我院接收的普通类推免生,第一学年评定一等学业奖学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名额单列,不占规定的比例)。

(二)凡是选择我院招生专业的推免生,可享受任选导师的权利。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