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及党总支成员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3-19浏览次数:1113

 

 

各支部、各有关部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制度保证。为保证校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学院的反腐倡廉工作,学院党总支根据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成员分工变动的情况,调整了党总支成员廉政责任分工,现将总支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如下:
    党总支和行政领导班子对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党总支书记责任分工
(一)责任范围:
    对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党总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教工支部书记、分管科室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党总支成员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经常对所属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2.主持召开学院领导成员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整改的措施。
   3.加强民主监督,发挥教代会、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作用,定期听取他们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主动向校党委或纪委汇报本单位的党风廉政情况,根据群众的反映和要求,提出抓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积极配合纪委、监察处查处本单位发生的违纪案件,对院领导班子成员以下党员干部的一般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二、 院长责任分工
(一)责任范围:
    对全院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院行政班子成员、分管科室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抓好全院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学、科研、管理和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2.加强管理和监督,完善内部管理、监督、制约机制,注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加强对职称评定、人才招聘、招生等方面工作的管理,防止和纠正用人和进人上的不正之风。
   4.做好院务公开工作,规范院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负责院务公开的检查和落实。
   5.协助党总支对反映本单位成员的一般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三、党总支副书记责任分工
(一)责任范围:
对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分管科室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协助书记、院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责任内容:
1.协助党总支书记抓好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
2.加强对学院党员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3.协助院长做好院务公开工作,强化资金使用的管理。
4.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的招生政策,防止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行为。
四、副院长责任分工
(一)责任范围:
    对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分管科室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协助书记、院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责任内容:
   1.按照分工经常深入分管科室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听取汇报,提出具体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纠正,对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总支报告,并提出预防措施。
   2.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学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3.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定,廉洁自律、严以律己。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