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5天(自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3日)。
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的形式向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团委反映(为了便于调查核实并反馈结果,最好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我们将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83536382(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团委办公室)
电子信箱:1123838610@qq.com(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团委办公室)
时间:2018-11-22浏览:788设置
公示期5天(自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3日)。
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的形式向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团委反映(为了便于调查核实并反馈结果,最好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我们将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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