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及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08网络小组发布时间:2013-11-29浏览次数:58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通知要求,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积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及冬季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及冬季安全工作

       时值年末,天气寒冷,用火、用电、用气进入高峰,事故易发,全面做好校园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至关重要。各单位要以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深化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

       1.道路交通安全。要教育师生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座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提高文明交通意识,不在校园道路上嬉戏玩耍或开展文体活动;禁止校园内骑快车及下坡骑车带人,禁止“三无”摩托车进校园;校园内严禁超速驾驶、酒后驾驶及无证驾驶,禁止在校园学车练车。

       2.消防安全。要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消防供水正常,禁止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学生宿舍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吸烟,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劣质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源,杜绝各类不安全的用电习惯(包括接线板、各类充电器、饮水机等长期带电);及时维修老化破损的电气线路,杜绝超负荷运行情况;严格动火审批制度。

       3.危险化学品安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组织化学实验操作安全培训,规范危险化学品购买、使用、保管、处理的各项程序;及时规范安全处置各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禁止乱丢、乱放,禁止随意掩埋或冲入下水道。

       4.压力容器安全。要落实锅炉、热交换站、液化气瓶等各类压力设施设备配备是否科学合理,标识是否清晰,有无老化破损变形,有无滴漏跑冒,地下管网是否完好,防冻措施是否安全有效,维护保养是否及时到位,操作人员是否具备业务知识且持证上岗;要加强值班巡查,杜绝现空岗脱岗情况。

       5.建筑施工安全。有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工程的单位要严格消防审批,签订安全施工保证书,要检查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防护,有必要的安全提示,保证施工安全。

       6.食品卫生安全。要健全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食堂及食品卫生的监管;落实炊管人员定期体检、食品留样、杀毒消毒等制度,严格食堂操作间人员出入管理,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建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三、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各单位要对所使用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机房、资料室、仓库等,开展安全检查,检查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学生宿舍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各学院负责组织检查,学校相关部门积极协助。要坚持安全检查与教育相结合,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从严查处。

       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开展安全检查。

       校园各施工工地由基建处负责开展安全检查。

       校园公共区域由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负责开展安全检查。

       四、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增强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要进一步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请各单位于12月10前将检查整改情况送保卫处安全生产科。

江苏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