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蒋越发布时间:2014-04-11浏览次数:442

       各学院、卓培部: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学生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根据苏教学〔2014〕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及名额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籍学生(含研究生)。本次我校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指标为28名,“先进班集体”推荐指标为11个。以上指标不含科文学院,科文学院作为独立单位单独评选。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学院和学校主要干部(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学院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校自管会、校学生会部长以上学生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的程序

         各单位要成立省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推荐产生后,与省“先进班集体”的候选班级一同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后上报。

         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确定上报名单。

         四、评选推荐要求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省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的校“三好学生”中产生;省优秀学生干部应在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省先进班集体应在校先进班集体中产生,且班级学生均没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各单位推荐的省“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应提供班级建设特色工作的总结材料,包括班风、班级围绕学风建设开展活动情况、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率、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学生科研立项、实践创新项目、科研论文、文艺作品发表及班级各级各类获奖情况等。要求内容详实准确,如有虚报,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五、评选推荐名额

         请各单位推荐2名省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学生总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可以推荐3名),推荐1个班级为省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研究生推荐人选由各单位组织产生,报研究生处汇总,由研究生处确定1-2名候选人。

         请各单位将推荐名单于4月16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报送名单时需同时送交推荐表、事迹材料(个人不少于1500字、集体不少于2000字)各一份,同时将以上材料以电子稿形式打包发至lidan@jsnu.edu.cn

         附件:

         1.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2.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3.先进个人汇总表

         4.先进集体汇总表

       (202.195.64.105/s/1/t/2/8f/99/info167833.htm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