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三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08网络小组发布时间:2014-05-16浏览次数:610

       各学院(卓培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3.20心理健康教育周”和“5.25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苏教学函〔2014〕2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大学生的自我心理保健意识,养成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培养学生健全的心理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第十三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悦纳自我,感恩生活。

       二、活动时间

       5月10日—6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1.第十三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开幕式;

       2.江苏师范大学第六届大学生心理素质对抗赛暨大学生生存际遇挑战大赛;

       3.徐州地区高校“致青春 话交往”主题校园情景剧比赛;

       4.“悦纳自我,感恩生活”主题心理征文大赛;

       5.“致青春,话交往”心理主题班会;

       6. 美丽心情作品设计大赛;

       7.心理健康活动月宣传标语征集;

       8.大学生团体心理咨询活动;

       9.徐州地区高校“致青春 话交往”主题校园情景剧展演暨第十三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闭幕式。

       四、活动组织

       主办:校学生工作部;

       承办: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校大学生发展协会;

       协办:各学院心理信息站。

       五、工作要求

       1. 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加强领导,本着贴近同学、贴近生活的原则,围绕活动内容,结合学院文化特点,确定系列活动主题,做好统筹设计,形成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参与意识,着力构建和谐、良好的师生关系,合力搭建学生展示平台,促进学生快乐成长。要积极开发学生心理自助和互助的潜能,充分发挥心理社团、心理委员及广大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2. 彰显特色,寓教于乐。各学院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学生就业创业、学生素质教育、学生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融合渗透,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努力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精品活动,及时总结、推广,不断赋予新的内涵,使之长期、持续开展。

       3.注重总结,积累经验。各学院要注意资料积累,将活动中的优秀作品、活动总结和相关图片资料在6月20日前报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附件:第十三届“5•25”心理健康教育文化月活动日程表

       (202.195.64.105/s/1/t/2/97/c7/info169927.htm

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