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郭永锐发布时间:2018-06-22浏览次数:1516

各学院: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师大教〔2015〕8号)文件精神,现在全校范围内启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一、遴选依据及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学院根据“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指导性任务指标(见附件2),结合学院的定位、优势与特色等,制定出本院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明确遴选办法、培养路径、项目成果形式及指标等。

二、遴选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资助类别。“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项资金拨付标准(见附件1)。

三、其他事宜

请将申报材料“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3)纸质文本(一式5份),于9月25日下班前送交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3-205)。联系电话:83536287,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到gjyj@jsnu.edu.cn。

(此页无正文。)

教务处

2015年9月7日